|
关于打击盗版的声明 由江苏公务员考试研发中心专家李永新老师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09江苏公务员录用专业用书》系列教材以其科学的编写体例、精辟的解题方法和系统优化的解题思路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 2009年版江苏公务员考试用书上市以来,盗版图书的现象呈现蔓延趋势, 一些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视国家法制为无物,置公务员考生前途于不顾,盗印并低折扣(低于7折)推销盗版图书,出售于全国各文化市场、考试书店,严重败坏中国出版发行行业的风气,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严重侵犯了作者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由于盗版图书没有售后增值服务,且纸质和印刷质量很差,对读者的视力和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直接影响了备考质量! 我公司将对制、售盗版图书的恶劣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广大考生读者和中公教育的合法权益。对此,江苏中公教育郑重声明: 1.江苏中公教育特聘请王后海律师为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对制作、销售盗版图书的书店、团体、个人,一经发现,中公教育将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凡中公教育的代理商、合作单位参与制作、销售盗版图书的,立即取消其代理、合作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相关经济责任; 3. 对为打击盗版图书提供重要线索、证据者,江苏中公网将给予奖励。 江苏中公网特聘律师王后海律师简介 江苏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王后海高级律师等人发起,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合伙人均毕业于国内著名院校,如北京大学、苏州大学的法律院系。事务所的合伙人均有15年以上的法律从业经历,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房地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承办了多起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上述领域的大案、要案。事务所在南京的中心市区拥有宽敞、明亮的办公场所,交通便捷。
王后海高级律师,现为江苏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南京校友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律师协会惩戒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多次应江苏省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的聘请,担任江苏省、南京市律师辩论大赛的命题律师。接受委托,先后为三位法律人(两位律师,一位法官)进行过出色的辩护。在《江海学刊》等国家核心期刊、省级报刊上发表证券法、房地产法等方面的论文十余篇。应进入“211”工程的南京高校的聘请,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过法律。王后海律师具有中国证监会、司法部核准的证券从业资格,为全国拥有这一资格的两千余名律师之一。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为具有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的律师。 执业以来,王后海律师承办了多起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 一、将省直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司某,由因辩护人妨害作证证案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辩护为经请示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后,该律师在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执行完毕后恢复执业。《现代快报》曾对该案作过深度报道。 二、历时四年,历经六审,将一起银行副行长兼纪委书记受贿的重大案件由三次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没财产34万余元人民币,最终将该副行长辩护为无罪。该副行长在恢复党籍、恢复职务后,现已退休在家,颐养天年。 三、将江苏省无锡市宜兴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辩护为无罪,这是江苏省的法院审理的为数不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中的一起。 四、将马某抢劫等多起一审已判处死刑的案件,辩护为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无期徒刑。 五、将某资产管理公司诉省建设厅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代理为省建设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将某餐饮企业租赁某饭店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某餐饮企业拟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某饭店几十万元违约金一案,代理为某饭店赔偿该餐饮企业几十万元的违约金并依法解除租赁关系。 七、接受云南省红河州被告人杨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该被告人拐卖儿童一案的辩护人。该案有多达23名被告,《现代快报》等媒体报道称,这是一起全国最大的贩卖婴儿的案件。中央电视台生活与社会频道天网栏目对该案作过专题报道。 王后海律师擅长的业务领域有:刑事辩护、房地产法律、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保险法等。王后海律师的执业理念是:敬业、专业、人文、卓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