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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 http://www.jsoffcn.com 2008-5-14 来源:江苏中公教育中公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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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扬州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 1人(工作地点:扬州);高邮药品检验所药品监管1人(工作地点:高邮)。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药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英语取得四级证书。 3、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户籍为江苏省内。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23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报名地点:扬州市秋雨东路29号(扬州药品检验所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①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③对于报名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此次予以取消。 三、招聘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实验操作。 具体时间、地点由扬州药品检验所通知考生。 (一)笔试 考生应知应会,不指定大纲及教材,请自行准备。 (二)面试 (三)实验操作 药品检验基本操作。 四、录取 根据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扬州、高邮药品检验所分别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电话:0514-87891442 联系人:丁建五 六、招聘工作监督 电话:514-87782872 联系人:戴希文
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5月9日 |
| 责任编辑:jsgw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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