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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水利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专业、学历和人数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专 业 | 学 历 | 人数 | 单位地址 | 市 通 榆 河 枢 纽管理 处 | 盐城市废黄河立交工程管理所 | 全额事业 |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滨海县大套乡 | 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 | 自收自支事业 |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响水县城 | 市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处 | 盐城市四港港道监测管理所 | 全额事业 | 水文、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2 | 射阳县新洋港 | 盐城市黄沙港闸管理所 | 差额事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射阳县黄沙港镇 | 盐城市射阳河闸管理所 | 差额事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射阳县海通镇 | 盐城市西潮河闸管理所 | 差额事业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射阳县新洋港 | 财务与会计 | 专科及以上 | 1 | 盐城市水利职工学校 | 全额事业 | 水利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盐城市区 | 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 | 自收自支事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及以上 | 1 | 淮安市楚州区 | 财务与会计 | 专科及以上 | 1 | 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 自收自支事业 | 建筑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盐城市区 |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盐城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5、国家普通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 8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地点:盐城市人才市场;2008年7月21-22日上班时间在盐城市水利局五楼会议室报名。联系电话:0515-88335329。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市直水利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应届生如毕业证未发,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③就业报到证或毕业学校开具的未领就业报到证证明;④其他毕业生证明材料。 四、选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择优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以上成绩者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能力和素质。 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共同组织。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考核。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水利局按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经市水利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并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入编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待遇按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市人事局、水利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水利局 二OO八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