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招考频道 辅导频道 网络课堂 图书频道 公益讲座 教材资料 免费资料 申论频道 咨询频道 论坛频道
快捷导航: 辅导简章 网络课程 辅导用书 学员资料 学员答疑 网上报名 师资简介 各地代理 讲座视频 图片一览
自助升权 | 支付方式 | 在线支付 | 用户中心 | 客服中心
 位置: 江苏中公教育中公网 >> 申论频道 >> 环境保护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http://www.jsoffcn.com 2008-2-21 来源:江苏中公教育中公网 点击:
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8〕1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气象局:
  水利部《关于审批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计〔2007〕4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到2015年,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城区段海堤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杭州市老城区段堤防按5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市按1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中苏州、无锡和常州市中心城区按2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他县级城市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到2025年,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二、《规划》的实施,要坚持“蓄泄兼筹、洪涝兼治”和“引排结合、量质并重、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太湖流域防洪总体布局,以治太骨干工程为基础,建设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入杭州湾的防洪工程体系,辅以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防洪调度管理、洪水风险管理等非工程措施,构建集防洪减灾、水资源调控为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
  三、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抓紧实施治太骨干工程二期,加强区域河道整治和周边河湖江堤堤防建设;修建上游山区水库,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制订城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海塘、排涝工程和平原区各类圩闸等建设。
  四、认真做好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防洪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强防洪管理,提高洪水风险管理水平。堤防要严格按标准建设,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标准;河道上特别是河口处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任何工程建设均不得超越规划治导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防洪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太湖流域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规划、管理、监督、协调、指导的职责,加强流域防汛抗旱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快流域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抓紧研究制订防洪骨干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各类工程在汛期必须服从流域防洪调度。
  太湖流域城市密集,人口和产业集中,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规划》的实施,对保障太湖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太湖流域防洪安全。
                              国务院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jsgwy 
  • 上一篇: 要将百姓关注的环保问题一抓到底

  • 下一篇: 暂无
  • 评论   转发   打印  关闭
     相关连接
     相关评论
    文章搜索
      
    辅导信息
     2008江苏公务员点题冲刺
     2008年江苏公务员面试特
     2008江苏公务员深度远程
     江苏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
     购买辅导教材的考生注意
     江苏中公网发布关于2008
     2008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
     江苏公务员考试各地区交
     2008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
     200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中
     200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0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全
     2008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模
     2008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
     20008年江苏公务员远程网
     2008年江苏公务员深度强
     2008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南
     2008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强
     2008年江苏公务员深度强
     2008江苏公务员考试深度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版权申明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 支付方式 | 在线列表 
    Copyright© 2000-2008 江苏中公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5-85064277 85064276 传真:025-85064042         
    地 址:南京市汉口路47号金蓝山商务中心二楼208室(南大正门向西80米)
    苏ICP备0700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