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和谐社会制度保障
编者按:
时下,在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各地按照中央“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ADV_CONTENT-->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从农民工权益保障、就业、信访、医疗、教育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通过切实可行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探索。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本刊记者通过深入调研、专家座谈和领导专访,以专题报道的形式,将7省部和谐社会的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的实践、体会及经验做法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河南:率先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立法
本刊记者 刘雅鸣 李钧德
7月21日,《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河南省内媒体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全国第一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河南此举立刻引起全国的瞩目。
专家认为,农民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困难群体,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就要加大对他们的关注力度。只有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才能尽快消除城乡差别。
省委书记动情批示农民工问题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全省现有农村劳动力4700多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2800万人。目前全省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701万人,去年全省劳务收入730亿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
但是,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也非常突出。河南叶县农民孟宪潮等人,为了讨要总共6000多元的工资,先后七次上县城,九次进法院,在平顶山和焦作两个城市之间奔波半年,花费1300多元,却毫无结果。今年5月14日,此事被河南当地媒体以《一位农民工的辛酸讨薪路》为题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的高度重视。
动情之余,他在报纸上批示:“看了这则报道,我感到愧疚和伤感……我们口口声声关心农民工,可是损害农民工的事天天在发生。请人大发挥监督作用,责成有关部门立即解决,除了要查处工资拖欠者外,对有关部门,省委也将予以责任追究。”
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类似问题,不久,徐光春又提请省人大“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与制度保障方面有所作为”。很快,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纳入立法议程。
立法草案呈现诸多亮点
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部凝聚着众多专家、官员、法律工作者心血的法律草案很快面世。据负责草案起草工作的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处长李喜明介绍,该草案总的走向是对城乡劳动者一视同仁。该草案呈现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针对以往农民工难以签订劳动合同、因而难以维权这一问题,草案规定: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务工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成立;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清偿。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致使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被拖欠的,用人单位承担清偿的“连带责任”。
三是不准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乱收费”。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进城务工人员时,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或者扣押个人证件。期限不改者,处以实收金额最高3倍的罚款。
此外,草案还对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保、加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还应加大
草案向社会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仅在一周时间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200多件次,并引发网上热议。在为河南这一举动纷纷叫好的同时,不少人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
农民工是中国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流动性大、收入低,且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因此,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牛苏林认为,这一立法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农民工这一群体在经济发展中所起作用的肯定,而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民工的诸多权益予以确认,更是让那些远离家乡的农民工看到了向城里人*近的曙光。这也是整个社会对农民工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的结果。
谈及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河南省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告诉记者,近年来,虽然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对农民工的权益予以确认和保障,但由于这些政策多以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面目出现,效力不高,因此克扣、盘剥、欺诈农民工的事情时有发生。河南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对于那些善于钻司法空子的用人单位来说,将是一个有力的震慑。他认为,农民工权益保护,仅有一个省立法还不够,国家应考虑尽快制定全国性的法律,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
关爱农民工制度是保障
本刊记者 刘雅鸣 李钧德
“河南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大省,是农民工的摇篮,理应带头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法制问题。作为农民工大省的河南,要做个好的样子出来。”这是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针对媒体披露驻马店市一包工头恶意侵犯28名农民工权益案作出的批示。在他的直接督促下,这起事件最终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徐光春动情地说,“必须认识到,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劳务输出大省。但由于河南农村人口多,城镇化率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任务还很重。据有关部门测算,全省还有1000多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徐光春指出,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对河南来说是一项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是一项事关破解“三农”难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谐中原的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就农民工问题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对于河南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经验,徐光春总结了“五个切实”。
一是切实维护劳动报酬权益。我们建立了正常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和日常监控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清欠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等五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同时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通过挂牌督办、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司法介入等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欠活动。3年来全省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2亿元,到今年7月平均清欠比例达到96.62%,居中西部地区前列。
二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在农民工劳动保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河南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全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逐步使在河南务工的农民工都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把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争取在2008年年底前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开辟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同渠道,全省参加工伤、医疗和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已分别达到25万、17万和26万人。
三是切实改善公共服务。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当地教育规划,确保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上得起、喜欢上,和城市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权利;废除户口二元制管理模式,在部分市、县推行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出台了解决建设行业农民工问题的工作方案,首次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这些新举措深受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四是切实推进就业服务。为解决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难、找工作难等问题,河南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清理和消除外来人员进城从业障碍、歧视性登记项目和不合理收费;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指导,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把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工伤、医疗保险等方面内容纳入集体合同条款。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一方面,积极实施“金桥工程”,在农民工集中地建立党组织。仅信阳市在北京、上海、深圳等20多个城市建立党总支8个、党支部270个,把70%以上的流动党员纳入了党组织的管理。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3年来全省发展农民工会员近200万人,信阳市首创的“源头建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机制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多次肯定。
徐光春说,为完成中央交给河南的“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的使命,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用关爱亲人的感情关爱农民工,调动广大农民工的创业热情,推动富裕中原、美好中原、和谐中原建设。
青州:合作医疗化解农民看病难
本刊记者 王娅妮
上世纪末期,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处于无任何医疗保障的窘境。“小病就扛着,大病就等死”,是不少农民患病后无奈的真实写照。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从2003年起,作为农业人口大省的山东省开始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建工作。青州市是山东省最早实施新型合作医疗的七个试点县市之一。最近记者来到青州、东营等地农村,感受这一制度给患病农民带来的无限喜悦。
新型合作医疗是救命的好政策
山东省青州市王坟镇钓鱼台村地处山区,耕地少而贫瘠。除了种点口粮外,村民们就*地头上的几颗山楂树、桃树挣些零花钱。
在村民李红兰家里,记者看到了一个账本,记录的是李红兰19岁的儿子晓亮生病时,夫妻俩向亲戚朋友借的20多笔账,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原来,去年年底,晓亮被查出心脏动脉上长了一个肿瘤,必须马上手术切除。面对将近3万元的医药费,一家人一筹莫展。多少年来,农民一旦得了病,除了花光手中少得可怜的积蓄外,只能伸手向亲戚朋友借。
但这一回有所不同,李红兰一家三口都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来的5500元钱够还好几笔账了!”说这话时,李红兰和丈夫充满了感激之情。“每年每个人才交15块钱,没想到报销了这么多。合作医疗真是救命的好政策!”
在北镇头村,37岁的魏春玲今年也领到了5500元报销款。魏春玲说,2003年刚开始搞合作医疗时,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大伙都觉得心里没底儿。但看到得病的人都领到了报销款,才觉得这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事儿。现在,大伙都主动去村里交钱。
青州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杨春花介绍,青州刚开始搞试点时,由于筹资水平比较低,最多只能给农民报销5500元。今年,各级政府给农民的补助标准都提高了。8月1日起,最多可报销1万元,每个农民每年的筹资标准达到45元,而农民个人交纳的只有15元。“看到政府给投入了这么多钱,农民更信任合作医疗了。”杨春花说。
新型合作医疗有新意
一些年龄稍大的农民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青州断断续续搞过几年合作医疗。那时农民自筹10元,但政府不出资,农民交的钱由乡镇政府或卫生院管理。但由于资金管理混乱,保障水平又很低,大家都抱怨不知自己交的钱花到哪里了。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旧制度,在政府保障、资金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彻底变革。
山东大学长期从事卫生政策研究的王均乐教授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就在于:过去,政府只是鼓励,而无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由于缺乏政府主导和制度约束,基金筹集不稳定且管理混乱;现在,政府承担起了管理和协调的责任,制定了一整套政策,并提供资金支持,合作医疗才有了旺盛的生命力。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截至去年底,山东已有2863万农民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6%,累计为1234万农民报销医药费近4亿元。山东省提出,争取到2007年,比中央要求提前1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但引导农民树立了互助共济和风险共担意识,也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健和健康投资意识,试点县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明显增加。例如,东营市农民因病就诊率由2002年的75.1%上升到目前的90.3%,住院率由2.9%上升到3.7%,农民人均医疗消费由106元上升到358元。
多途径保障农民健康
山东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也遇到不少困难。据专家测算,合作医疗基金达到农民年医疗消费的20%、人均纯收入的1.5%~2%,才具有保障作用。而目前很多县达不到这样的标准,导致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抵御大病风险能力较差。同时,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有限,尚有41%的农民患者不得不舍近求远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针对这些问题,山东省一些地区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如东营市就规定,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医药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大病救助。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伤残军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交纳部分由市财政交纳。为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山东省从今年起投资1.8亿元实施“360工程”,重点扶持360所重点中心卫生院的危房整修、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
山东省长韩寓群:
为农民撑起健康保障网
本刊记者 王娅妮
山东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作为“民心工程”,集中力量破难题、解民忧,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省省长韩寓群。
韩寓群认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基础性工作。农民医疗保障条件差不仅会影响农民健康,还可能激化农村各种矛盾,进而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意义重大而深远。
韩寓群介绍说,“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是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2003年4月,在山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政府提出了加强农村路、水、电、医、学建设,把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46个试点县(市、区)、396个试点乡镇,共2863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6%,其中试点县共筹集资金7亿多元,累计为1234万农民报销医药费近4亿元。试点工作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欢迎,社会各界反响很好。
山东省提出,要在2007年,比全国提前一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各地要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纳入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韩省长说,省里的要求是,开展试点工作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切实让农民受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硬性摊派,决不可失去农民的信任和支持。要通过扎实的工作,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看到政府投入的钱和自己交的钱全部用在自己身上,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鉴于目前农民收入整体水平较低,暂不提高农民交费标准。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补偿办法,真正体现大病统筹,并通过免疫接种、免费查体等做法不断扩大农民受益面。新型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还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筹资、报销及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让农民充分享有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的是农民支付能力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的医疗消费有所释放。但一个现实问题是,相对落后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尚不能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这一问题如何解决?韩寓群表示,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必须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山东的具体做法是:
一要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为目标,加大投入,稳定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着力改善农村卫生面貌。山东现在有1800多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其中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占30%左右,大部分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韩寓群说:“我们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重点扶持,改善乡镇卫生院的设施条件。保证一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要有一所卫生室,也可以相邻的几个村设一所卫生室,不强求一律,要切实方便群众。”
二是要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大力整合农村卫生资源,积极推行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动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机构,特别是县、乡、村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促进技术力量下移。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市、区)”,让农民就近方便地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安排专项经费,为每个重点中心卫生院培养7名专业技术骨干,市、县两级也要同步开展面向一般卫生院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技能培训,用3年时间完成专业技术骨干培训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制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必须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医学院校要有计划地招收面向农村的本、专科生,定向培养后回到乡村工作,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医生。
淮安:社会和谐从信访破题
本刊记者 郭奔胜
淮安曾是江苏省信访大市,近年来,已一跃成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与2001年相比,全市进京信访量下降52%,赴省集体访下降91%,来市集体访下降79%,越级访市内化解率达99%。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如何理顺群众情绪、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矛盾、赢得和谐局面?淮安市的回答是: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难展开工作,把老百姓满意作为社会和谐的“第一追求”。
百姓信访的“高速公路”
要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难”,化解矛盾于基层,关键是要体察民情,畅通言路。淮安的干部群众都知道市委书记丁解民有这样一个习惯:每晚8点到10点,只要没有公干,他都会在办公室里批阅群众来信。每年经他手里批阅的信访信函达四五千封,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结果。
淮安市还出台多条举措,着力打造“群众信访高速公路”,让群众“话有地方说,有话能够好好说”。
——成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该中心以市信访局为主体,劳动、农工、国土、政法等12家重点涉访单位共同派员进驻,集中处理共同信访问题,解决了以往百姓上访门槛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弊端。
——建立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和25日,至少有3名市领导轮流接待上访群众,接待的时间、地点提前几天在媒体上发布。对来访群众实行首访接待负责制,谁接待谁负责督促催办、交办处理,处理结果要向反映人反馈。
——实行24小时“市长热线”制度。“12345,有事找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开通4年多,受理群众来电5万余次,98%的来电有了群众满意的结果。
——建立“信访直通车”。如果有关信访事项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将介入,督促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硬措施”治理“软环境”
在淮安市,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件新鲜事:市、县、乡三级党政班子领导成员的手机号码全部登在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老百姓只要遇到了不满意的事情,都可以直接向有关领导直接反映。
这是淮安市为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丁解民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问题是要建设和谐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目前,在基层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根子应从干部身上找。谨防干部脱离群众、机关服务官僚化,这是党长期执政过程中必须时刻警醒的一个重大问题。
淮安市从培养群众情感入手,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每年,全市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在农闲时节到农村“当一周农民”,俯下身子了解“三农”问题,走访群众不能少于20家,至少为当地群众办1件实事,还要提交1份调研报告。几年下来,驻村干部修桥铺路、改造危房、救助困难家庭,为百姓解决了大量现实难题。目前,8个县区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淮安市还采取多项强硬措施约束官员,建立起软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该市软环境建设投诉中心成立几年来,已受理各类投诉1.2万余件。此外,每年两次对78家市直重点党政机关实行万人评议,对连续3次评为“三差”的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同时开展“企业满意处室”和“企业不满意处室”评议,把软环境建设压力层层传递,解决了“中梗阻”顽症。每年开展两次“企业服务月”,由市领导带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访企业,目前已走访企业过万户次,基层企业和群众对市机关的满意与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9%。
“八大工程”暖民心
关注民生问题是淮安实现社会和谐的又一实招。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助残、育才助困、敬老爱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安淮安”建设等工程,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
去年,淮安市有4万多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城乡低保面扩大到5万多户,有近14万个特困学生得到政府资助,城镇养老、失业、医疗三大保险覆盖面分别达98%、96%和90%。在农村,新增47万自来水受益人口,8000多户危房得到改造,72万人次的农民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88%的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解决行路难等30件实事构成该市惠民工程的主体。“从前只要下雨就出不了门,而今只要雨一停,穿绣花鞋都能到处跑。”一位年近70岁的老太太高兴地说。为解决老城区积水和环境卫生等严重问题,近年来,该市先后铺设、改造地下排水管道155公里,市内300多条坑坑洼洼的小路全部变成了平坦整洁的水泥路,受到群众欢迎。
江苏省长梁保华:
信访工作要有长效机制
本刊记者 郭奔胜
江苏省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社会发展指标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而省长梁保华却有着更深的思索,他说:“经济越是发展,越要注重社会和谐,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近年来,江苏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创新机制体制等方面入手,努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省信访形势出现“两降一好转”的可喜变化。
“两降”就是群众上访、群众来信数量不断下降。2005年江苏省群众进京上访人次比上年减少8.4%,是全国进京上访量较少的省份之一;来省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5%和54%,重复访下降24%,联名访下降21%。今年以来,全省信访总量继续下降,特别是进京上访、初访、重访和集体访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一好转”就是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依法信访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信访、理性信访已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现象明显减少。
梁保华认为,信访工作是社会和谐的“晴雨表”,更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把工作做到实处。为此,江苏主要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探索:
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把信访工作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研究信访工作。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已阅批群众来信1万多件,及时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
二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矛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凡与民争利的政策一律不准出台;提高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全省县、乡普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修订完善城镇拆迁补偿办法,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去年全省新发生的城镇拆迁信访问题不到信访总量的2%,农村征地信访问题低于5%。
三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机制。对重点和疑难信访事项,由领导干部亲自调查、亲自处理,坚持督办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05年,省、市、县三级党政信访部门共交办督办信访事项2万多件,按期办结率达90%以上。
四是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江苏首创了“六步工作法”,按照县乡初审初定、县级集中会办、县市公开听证、申报市级认定、省级终结认定和社会公示的步骤,有效解决了上访老户的问题。全省终结处理的113名老户中已有112人主动停诉息访。该省还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复核程序,迅速解决了一批重复信访问题。
五是切实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信访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由传统的上传下达、转办来信转变为协调处理案件,由群众上访转变为干部下访,由坐等群众来访转变为主动深入基层办访,由单纯抓信访部门的责任落实向抓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转变,由信访部门抓信访向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转变。
梁保华强调,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制度化途径,必须保证渠道畅通。为此,省政府专门在“中国江苏”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省长信箱”。“省长信箱”开通以来,收到群众来信9000多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对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政府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底,丹阳市一位基层干部给“省长信箱”来信,提出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建议,省政府经过认真研究,最终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采纳。在省政府的垂范下,目前,13个省辖市也设立了“市长信箱”,55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设立了“厅局长信箱”,形成了解决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
江苏正处在人均GDP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跨越的重要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梁保华强调:“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主题,更加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江苏省将从信访源头、渠道畅通、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继续努力,建立起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长沙:打造“全民就业”服务平台
本刊记者 陈黎明
今年8月1日,长沙市正式启动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着重扶持农民、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志平说,就业服务从国企下岗失业人员一个重点转向“全面开花”,是就业工作的新发展方向。
就业服务对象正“全面开花”
今年春节刚过,一场招聘会就冲破了长沙县双江镇早春的寒意。这天,长沙市社保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组织61家用人单位来此招聘,有1400多个农民当场确定了工作岗位。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除了“送岗位下乡”这些具体措施之外,长沙市还致力于体制突破,建立一个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从今年6月起,长沙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9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9”的就业政策体系。8月1日正式启动的新就业政策,把“统筹城乡就业”纳入了政府就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明确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今年10月,长沙市还将在全市119个乡镇设立社保服务中心,并逐步启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为农民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和培训等免费服务。
长沙市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另一个特点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中院校毕业生等群体首次被列入重点扶持对象。过去,《再就业优惠证》主要的发放对象一直是国企下岗职工。而随着国企改制改革高峰的过去和政府财力的提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也将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同时,小额贷款的发放对象扩大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失业证》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或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
长沙市就业服务局局长彭学之说,在现有条件下,短期内无法完全解决所有群体的就业问题,但新就业政策尽力照顾各方面的需要,给了群众以很大的信心和希望。
打造“社会化”再就业网络
28岁的湘妹子孙晓芳,是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吴家坪社区的社保专干,聊起自己负责的工作如数家珍。她说,吴家坪社区有80多户“困难户”,工作要求自己每月必须“一对一”成功扶持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今年主要是选中了这些家庭作为帮扶对象。
在整个长沙市,共有1484名社保专干。社保专干必须做到对社区“人员底子清、择业意向清、个人技能清、家庭情况清、空岗及岗位要求清”。天心区社保局就业管理科周羌笛说,社保专干要发挥最熟悉情况的优势,对社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社区内新增公益性岗位、新增就业等建立台账,登记原始资料,并在当月月底向街道办事处汇报、汇总,尽快优先安置“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有动力的不仅仅是社保专干。天心区坡子街办事处主任曾路跑遍了辖区内主要的用工单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找岗、造岗。
黄志平认为,就业最终必须借助全社会力量,单凭一个单位、一方面的力量无法满足群众的就业需求。目前,长沙市已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管理、四级服务体系。从2003年起,长沙市政府就将就业再就业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被层层分解成具体的任务指标,并定期督查公布结果,构成了一张“社会化”网络。
“社会稳定阀”营造和谐新气象
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长沙市从2002年起,就将就业再就业工作列为“为民办八件实事”之首。2004年起,每年都有8万余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包括9.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了百姓的真心认可。
2005年2月9日,天心区城南路社坛街的“告状大王”朱正国又给长沙市委书记梅克保写了封信。不同的是,这封信“告”的是孙晓芳等社区工作人员坚持不懈帮他找到稳定工作的“好状”。
47岁的老朱5年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回家炒股,结果赔了个干净。几次找工作受挫后,老朱成了当地有名的“告状大王”,嫌邻居喂鸡太脏,他就直接写信要求市领导“杀鸡”……
2004年,孙晓芳“选准”老朱当她的就业帮扶对子,先后帮他找了清扫工作、停车场看管、巡防工作,都被老朱否决。2004年腊月二十九下午,孙晓芳敲开了老朱的家门,送上两个大“红包”:一笔社区发放的临时困难救济金,一份在某专卖店值夜班的工作。现在老朱心态平和了很多。他说,那天原本打算到救助站过年。有了工作后,自己再没写过“告状信”。
湖南省长周伯华: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
本刊记者 张勇 陈黎明
“就业是民生之本。抓就业,就是抓发展、抓增收、抓稳定。”湖南省省长周伯华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把就业和再就业,当作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抓,努力把这项工作办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直接得实惠的实事。”
湖南省总人口6700多万,劳动力资源达到5200多万,从业人员3800多万。自2004年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每年为民办“八件实事”,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再就业就是其中之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牵涉面广、工作压力大,然而,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实现了自己的承诺。统计显示,“十五”期间湖南新增城镇就业26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从2004年起,城镇失业率牢牢控制在4.5%以下。
周伯华说,切实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对湖南各级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执政能力来说是个很好的考验。通过为民办实事,各级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就业困难有了更加深切的了解,增强了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工作更加务实,效率有了新的提高。“可以说,八件实事的圆满完成,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的郑重承诺,统一了全省思想,增强了解决问题的力量,这种效益是无形的,也是巨大的。”
为了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近年来湖南省探索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
——建立目标体系。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五项具体工作目标,列为政绩考核的重点内容。
——健全责任制度。把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州,逐步细化到区、县、街道、社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具体环节。
——监督制度跟进。所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出台后,原原本本交给群众,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今年,湖南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省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省、市、县、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干部集中上街现场宣传,把新政策送到了企业、基层单位和群众身边。同时,按月召开考核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人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加强薄弱环节,并按季度通报进展情况。
湖南是农业大省,农村有1000万剩余劳动力处在隐性失业或不稳定转移就业状态。针对这一特点,周伯华提出:“要利用经济全球化、劳动力资源市场化为我们这样的劳动力资源大省提供的劳务输出的极好机遇,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打造湖南劳务品牌。”2004年以来,湖南逐步建立了城乡平等就业机制,并通过加强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建立就业基地、强化农民工培训等措施,加快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今年6月,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累计达972万人。
周伯华分析认为,湖南的“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当前突出表现有二。一是“四大就业结构性矛盾”:多种调整因素交汇增加的就业压力与有限的就业岗位的矛盾,产业结构升级与劳动力素质提高不同步的矛盾,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滞后的矛盾,体制转轨中隐性失业公开化与再就业率低的矛盾。二是出现“四流合一”现象: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等四方面人员的就业需求与有限就业岗位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相互叠加,使湖南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压力显著加大。”周伯华指出,这就要求湖南的各级党委政府不能有松懈之心,而是要在为百姓“造饭碗”方面继续找出路。
另据测算,今后几年,湖南还将每年新增100万左右的劳动力。“充分就业是世界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各国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普遍性难题。”周伯华说,“发展经济是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要通过发展经济促进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绍兴:法律进社区 法治入人心
本刊记者 和苗 谢云挺
越城区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的心脏地带,下辖60个社区,共有居民近14万户,本地人口40多万人,外来人口16万人。由于处于绍兴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治安相对复杂,管理难度大,存在着各种不安定因素。近年来,越城区以维护社会稳定及体现民主法治为首要任务,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得法治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据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俞振华介绍,当前城市社区存在不少不稳定因素:一是随着城市化推进,旧城拆迁、“城中村”改造、生态产业园建设等,容易引发邻里、家庭财产、房屋等纠纷;二是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辖区内失业人员增多;三是地理位置复杂、公共场所偏多,容易发生治安事件;四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量大,法治观念淡薄。
俞振华认为,紧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法制宣教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不仅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推进社区的法治化进程,也为社区居民创造了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越城区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之所以开展得有声有色,关键是抓出了一支高水平、有影响力、热心公益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这些志愿者通过绍兴莲花落、戏剧、快板、故事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及时为社区排忧解难。目前,该区志愿者已发展到1500多人,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才8岁,其中有专职律师50多人,还有一批退休法官和法律学院的大学生。
在工作中,越城区结合实际,把青少年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找准载体,丰富内容,协助社区开展对青少年假期法制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针对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增多的现状,结合外来人口的居住情况,以送法到户、送法进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编印下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法律手册》等形式,在外来人员集中地开展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越城区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着眼点。为此,他们做到了三个设立:
一是设立社区法律咨询站。法律咨询站是社区人才资源与司法部门相结合的产物,由社区内法律工作者及司法人员组成,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办公证以及为社区管理提出法律意见等。社区低保户和70岁以上老人及下岗工人,还可享受到预约上门咨询、代理诉讼收费优惠等特别服务。社区居民一碰到纠纷,都会来“法律咨询站”咨询。就连外来务工人员、嵊州的老人、绍兴县的农民都纷纷前来,咨询站每天都人流不断。
二是设立社区“道德法庭”。它由司法所、社区人民调解干部和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组成,对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依法在道德意义上作出判断,并将典型案例在社区宣传栏中公示,从而潜移默化地向社区居民灌输和宣传法律知识和道德行为规范。
据北海街道辕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社区里的一位居民及其丈夫出门数日,90岁的老母独自在家无人照顾。社区“道德法庭”接受投诉后,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对这对夫妇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认错后支付了邻居照顾其老母的护理费用。“道德法庭”做到居民有矛盾不出社区就可得到合理解决,有效维护了社区稳定,也成为司法公正得以迅速施行的“最直接的利器”。
三是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公证联系点。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及时为社区内需要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残疾人、外地民工,送法上门,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绍兴佳盛关荣纺织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拖欠97名外地务工人员两个月的工资,合计19万多元。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详情后,主动要求援助律师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在援助律师辛勤努力下,终于让这些外地务工人员一分不少地拿到了血汗钱。俞振华感慨地说:“这些法律援助等于给外地务工人员上了一堂结合自身实际利益的法治课,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和执法有效的结果,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专家指出,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身份在转换、各种矛盾尖锐,很多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法律公正地对待和维护,必然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俞振华总结说,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正是为了满足困难群体的需要,让社区居民群众真正感到“法在身边”、“法律进万家、保护你我他”,感受到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力量。
浙江省长吕祖善:
建设法治政府 实现公平正义
本刊记者 谢云挺 张轶男 岳德亮
今年4月,浙江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据了解,这与先前作出的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等重大决策部署,有机构成了浙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前不久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今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公共服务均衡化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吕祖善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公平首先要落脚在财力配置上。公共财政也可以讲是‘公平财政’。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是当前发展中最大的失衡,因此必须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切好财政‘蛋糕’。”为此,近年来,浙江省探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投入和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仅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312亿元,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和海岛等市县的转移支付达90亿元,实现连年较快增长。
致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为人民群众系上一根保障基本生活的“安全带”,是浙江省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以来,浙江省提出了“一个率先”、“一个加快”,即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经过3年多的探索,浙江省已初步形成比较系统的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目前将62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对208万失地农民实行各种形式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5.3万城乡孤寡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对50万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就学资助,使1万户家庭住上了廉租房。
吕祖善说:“政府通常被喻为裁判员,裁判员绝不能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而必须公平公正地为全体公民服务,尤其是要始终关注困难群体。”近年来,浙江省还特别重视城乡差距的缩小,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让农民子女念上书、念好书,全面实施贫困学生资助、爱心营养餐、学校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四项工程”,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围绕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乡村康庄”、“千万农民饮用水”等工程。吕祖善说,只有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切实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从根本上推进依法行政。吕祖善指出,浙江省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比如,着眼于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建立充分协商和协调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坚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制度。同时,努力完善依法维护公民民主权利的长效机制。他说,要使各级政府机关做维护社会公正的坚强保障者,还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吕祖善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必须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浙江省正努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信用浙江”建设,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久前,就通过“信用浙江网”对今年全省首批1.7万家用人单位的诚信档案信息予以公示,24家失信企业名单被曝光。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警与处置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制度层面推动社会在公平正义的轨道上运行。
会宁:再穷不能穷教育
本刊记者 宋常青
8月中旬,当记者走进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时,当地正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大旱。但就是这样一个自然条件恶劣的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却*“学生苦学、教师苦教、亲朋苦帮”,成为西北教育名县、甘肃“高考状元县”。仅今年高考全县本科生上线人数就突破2000人,被名牌院校录取的有500人。记者在采访中,深刻地感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于基础教育的重视和对“知识改变命运”的追求。
“送娃读书是头等大事”
会宁县58万人口中,96%以上是农业人口。去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75元,许多家庭年收入不到1万元。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家长不遗余力地支持孩子上学。该县头寨镇中心小学校长陈锦章告诉记者:“娃娃上学是家长最重要的事,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亲朋都在努力支持。在会宁,人人都把孩子上学读书当成最重要的事。”
新庄乡中吊村是当地遭受旱灾最严重的村庄之一,今年夏粮和秋粮全部绝收。尽管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当地村民对于孩子上学的热情却丝毫不减。村里76岁的老人武万祥说:“娃娃上学是大事情,只有上了学才能不再过苦日子。大人再苦再累只要娃娃上学有出息就行。”
记者了解到,在会宁,“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深入人心,全社会重视教育的大环境已经形成。人们街谈巷议中,说得最多的不是谁家有钱有势,最大的羡慕是谁家的孩子考上了大学,供出了硕士、博士。自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全县累计向全国各大专院校输送优秀毕业生4万多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200多人,获硕士学位的近2000人。
确保每个孩子有学上
重视基础教育是会宁教育的一个特点。当相当多地区的学校热衷搞“尖子班”、“重点班”的时候,会宁县就开始压缩高中,充实初中,加强小学,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基础。为了保证能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接受教育,会宁县委、县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对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加以保障。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会宁全县就实行了“普及义务教育承包制”,采用分包和责任到人的办法,确保适龄儿童有学上。这个承包制主要包括:乡、村包学龄儿童入学率,学校配合乡、村包巩固率,乡、村、校共包普及率,学校包毕业率。每年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义务教育普及、教育经费筹措、校舍维修、代课教师待遇落实、成人教育计划等任务落实到人。
再穷不能穷教育是会宁人的理念。会宁县确实穷,怎么办?那就“勒紧腰带”办教育。到去年底,这个县基础教育累计负债已达6600万元,相当于全县5年的县级财政收入。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支教力度的加大,会宁教育遇到了新的历史机遇。在国家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会宁县先后实施了“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远程教育工程等一大批项目,全县的办学条件得到大幅改善。
“两免一补”深得民心
大灾当前,记者了解到,在会宁,群众对党和政府最感激的是两件事:一是“121”集雨窖和“母亲水窖”工程,存下了救命水;再一个就是“两免一补”好政策,救活了读书的“苗”。
在长达3年多干旱之后,当地群众为维持正常生活,相当一部分费用花在了买粮和买水上,部分村民家里已经没有存款,主要*政府救济和打工维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正是因为有了“两免一补”政策,村民们对孩子上学才没了后顾之忧。
头寨镇头寨村村民马镜霞家经济条件并不好,丈夫常年外出打工。目前大女儿正在当地学校上二年级。她说:“‘两免一补’给我们农民帮了大忙。姑娘从上一年级就开始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听说原来这些费用一学期就要交110元。这对于我们这些受了灾的困难家庭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国家给了好政策,我们无论多困难都没有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会宁县教育局局长高生云介绍,从2001年到2005年,会宁县共争取国家“两免一补”经费1500多万元,受益学生近29万人次。此外,会宁还积极实施和落实贫困学生救助制度,采取“依法治流、责任堵流、救助截流、教管防流”等措施,控制在校学生的辍学流失。
教育部长周济:
以制度保障促教育公平
本刊记者 王广壮 黄豁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部部长周济接受采访时指出:“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得不到基本保障,不仅会影响我国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也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保障工作,把“不让孩子因为经济贫困而失去上学机会”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和目标。
周部长介绍,目前我国教育处于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伟目标,高等教育也步入了大众化时代。到2005年底,我国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52.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教育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还比较重。从总体上说,在我国两亿多在校学生中,约有20%左右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高校中,2005年,我国公办普通高校贫困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1%;其中特困生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做好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保障工作,首先要*教育的发展。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促进教育的快速协调发展。
2003年,国务院召开新中国以来首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决定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4年,国家开始执行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力争2007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国家还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专项工程,大大促进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2006年,我国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为此,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和重大调整,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周济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周济说,在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同时,国家还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2005年,我国开始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发展步入快车道。另外,我国已经成为国际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不仅缓解了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也为贫困学生的升学深造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国家采取的另一项重大政策是对家庭贫困学生给予资助,初步建立起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2005年中西部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700多万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中西部地区34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使用了免费教科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已建立起了一整套多元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
从2000年开始,高校逐步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达39万人,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数的8%。
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贷年限延长到学生毕业后6年内;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其助学贷款由财政代为偿还。
各个高校还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2005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国家助学金”(面向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人数53.3万,“国家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资助人数5万人。这两大举措广受社会好评。此外,国家在高中教育阶段也开始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海上救助彰显和谐理念
本刊记者 王攀
近年来,在中央的部署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海上救助,把党和政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承诺延伸到惊涛骇浪之间,彰显出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2003年以来,随着中国海上救助体制改革的落实,以交通部南海救助局等为主体的中国海上救助力量,“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一次又一次迎战狂风巨浪,为人间和睦、社会和谐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乐章。
引入“人命救助”新理念
从2003年开始,我国实行“救捞分开”,明确“人命救助”是专业救助队伍的最主要职责。南海救助局局长尹干洪说,正是在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南海救助局摒弃经营理念,建立起公益救助思维,肩负起我国约350万平方公里南部海域的海上救助任务,建立起一支“冲得上、救得下”的坚强队伍。
今年8月3日,南海救助局收到求助讯息:“海洋298”号无动力工程船在被拖回港口途中,缆绳崩断,飘荡海上,船上68名船员生命危急。隶属南海救助局的“德进”轮马上前往救援。
当时海上风力高达13级,滔天巨浪重重拍击着“德进”轮,暴雨中海面能见度很低。“德进”轮几次试图抛系缆绳,固定住工程船,都没有成功。救人要紧,经上级协调,香港特区政府飞行服务队2架直升机赶来增援。天黑时分,台风“派比安”正面袭来,救援活动被迫中止,而遇险船上仍有12人没有获救。“德进”号船长曾作青说:“每隔半个小时,我们给船员打一次电话,向他们保证:我们会一直守护在你们身边,如果情况危急,一定不惜代价把你们撤回来。”
第二天凌晨,“派比安”逐渐离去,“德进”轮依然看护着遇险船,直到所有船员被救起。“德进”轮在波涛翻滚的大海上,与“派比安”搏斗了18小时。
像这样的经历,南海救助局的18艘救助船都可以列举出一大串。截至2006年7月,全局救助出动461次,救助遇险人员2298人,救助遇险船舶119艘,救助财产价值接近40亿元。尹干洪说,不仅救助出动次数、救助遇险人员和船舶数量超过历史同期水平,“人命救助的数量和成功率更是前所未有”。
展现“负责任大国”新形象
今年5月,在台风“珍珠”所掀起的惊涛骇浪中,南海救助局在17天内拯救了300多名越南渔民的生命。这也是新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国际海上搜救行动。
许多越南渔民在获救后,不断用生硬的粤语激动地高喊:“感谢!感谢!”时任越南国家主席的陈德良还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来感谢信。信中表示,中国的救助行动“充分表现了越中两国人民同志加兄弟和患难与共的密切关系”!
据了解,3年来南海救助局救助的外籍人员已达475名。交通部救捞局局长宋家慧说:“中国救捞用维护生命、维护人权的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示:我们的国家,是负责任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我们的行业,是负责任的行业。”
打造“和谐社会”新助力
据了解,我国对外贸易中94%的货运量都需依*海运来完成。进入21世纪,进出口货运量和油运量逐年增加,每年有100多个国家的船舶航行于我国水域。建立一支高效的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已经成为国家应急反应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际上看,结合海上、陆上和军事搜救的实际需要,重点研究新技术、新装备在搜救领域的科学运用和发展趋势,已成为各国聚焦的新热点。一些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绩可谓突飞猛进。
宋家慧说,海上船舶的大型化、专业化的快速发展,给“人命救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全球变暖、台风肆虐,又使人命救助、公益性抢险打捞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随着我国近海游艇的大量增加,沿海近岸的救助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加大。他表示:“我们的海上救助实力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建设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快速高效的海上专业救捞队伍,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交通部长李盛霖:
建设平安海上通道
本刊记者 薛凯
“加强海上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就我国海上救援开展情况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这样表示。
据介绍,当前我国海上安全正面临三大挑战:一是随着运输、旅游、资源开发等用海活动的大幅度增加以及航空业的发展,海上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持续加大;二是我国已成为原油进口大国,原油水运量不断增加,重大溢油风险不断加大,应对海洋污染险情成为一项紧迫任务。三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海上救助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的是人命救助。
李盛霖部长告诉记者,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上救援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军地有关部门 “要通力合作,尽最大努力,抢救遇险人员”。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人命关天,要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协调一切力量”,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为此,交通部把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提高反应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2005年,交通部负责起草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获得国务院批准。与此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设在交通部,并在全国沿海及长江干线建立了12个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目前,交通部已建成“全天候运行、全方位覆盖”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控系统,具有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实施有效监控的能力。
作为交通部近年来工作的一大亮点,水上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好评,特别是在抗击今年1号台风“珍珠”时,开展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国际海上搜救行动,成功救助15艘越南籍遇险渔船、330名遇险渔民,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为中国政府赢得了国际声誉。李盛霖部长介绍说,目前交通部海事系统已在沿海和内河通航水域成立了14个直属海事局、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地方海事机构;救捞系统已在沿海地区建立了3个专业救助局、20个救助基地、4个救助飞行服务队、7个飞机起降点和18个应急救助(分)队。打造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在“关键时刻能发挥关键作用”的海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随着一批大型船舶和救助飞机装备到救助一线,我国的海上救助能力显著提高。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交通部的海上救助工作可谓不辱使命。统计显示,2005年以来,仅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就有约2.6万名中、外籍遇险人员获救,平均每天成功救助46人,救助成功率达95%。与此同时,今年1~7月份,全国水上船舶事故和死亡人数也同比下降了约20%和37%。
和谐社会呼唤和谐文化
王汉卫 纪荔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其主要议程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已成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社会的和谐,其本质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没有和谐的文化,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全面实现。从这一角度出发,本刊组织有关专家,就如何建设和谐文化进行了深入探讨。
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
对于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专家们从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教授李忠杰: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需要,也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努力建设和谐世界的需要。
研究和谐文化,首先要对和谐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比较准确的界定。我认为,所谓和谐文化,基本的含义,是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它包括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多种存在方式。
和谐文化,是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文化形式外化的一种表现和展示,也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柱和具体方式。
中央党校哲学部副教授陈中浙:建设和谐文化,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得到迅速改善的同时,对于良好的社会秩序、人际关系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社会更加和谐而美好。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对和谐文化的渴望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在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贫富差距拉大、企业内部劳资矛盾突出、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危机凸显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迫切希望得到解决,希望形成和谐的社会风气。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能宪:我认为,构成和谐社会的条件有很多,但最基本或者说最重要的有三个:第一是温饱,第二是法制,第三是文化。其中,文化应该属于最高层次。这是因为,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是人,而文化正是直接作用于人的,直接决定着人的思想、人的行为。所以说,和谐文化正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所在。
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和谐
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有着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而和谐则是这一传统中最重要的命题与核心价值。因此,在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时,我们要努力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使和谐文化建设接上传统的血脉,从而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风尚。
对于如何从传统中汲取和谐文化的资源,专家们各自发表了看法。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彭林:和谐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旋律。从孔子开始,“大同世界”、“天下为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和谐的理念清清楚楚。和为贵、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和而不同等思想为历代先贤所推崇。为实现这些理念,古人还创造了许多行为规范。儒家的礼乐文化,就是用来培养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意识的。我国传统的成年礼、婚礼、相见礼等等,都蕴涵着丰富的人文理念,让人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感受亲情,感觉责任。平时对师长、父母、老人行礼如仪等,都是要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人们尊老敬长的意识和修养。《礼记》说:“虽负贩者必有尊也”,意思是即使是走街串巷的小贩,也应享有人的尊严,得到社会的尊重。传统文化中的这些规范和理念,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依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东方道德研究所名誉所长王殿卿: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奇怪的现象,许多人对自己的传统文化抱有一种虚无的态度。不尊重自己的文化,这在世界上是极其罕见的。费孝通先生曾大声疾呼中国人要有对中国文化的自觉、自信、自尊。不要一提中国文化就认为不如西方文化。应该看到,中西文化各有所长。中国文化强调“和为贵”,是一个贵和的哲学,现在则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现实性,甚至未来性。因此,我们一定要克服文化上的妄自菲薄,增强信心。
与此同时,专家们也指出,传统文化中精华与糟粕并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求我们对传统文化要善于扬弃,而且要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既要立足国情,又要与世界不同文化和谐相处,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只要我们保持对中国文化的自信,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和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始终不懈地走创新之路,我们所建设的和谐文化就一定会以中国特色、民族智慧,对人类社会的总体发展作出贡献。
建设和谐文化要结合当前实际
关于如何建设和谐文化,专家们从不同的侧面进行了讨论。
李忠杰:建设和谐文化,核心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但与此同时,我们要辩证把握和谐的价值取向和理念。要看到,和谐只是社会运行状态的一种最高境界、最高理想。和谐与不和谐始终是相伴而生,同时存在的。社会是否和谐,并不是看是否彻底消除了不和谐因素,而是看整个社会的和谐因素是否占主导地位,特别是一些关键的领域和环节是否比较和谐。所以,我们建设和谐文化,并不是无视客观存在的各种矛盾,不是要去掩盖和抹杀这些矛盾,更不是要激化和扩大矛盾,而是要尽最大努力弱化这些矛盾的强度,通过寻找和扩大共同点,取得有利于矛盾各方的最佳结果,从而促成社会关系和人们之间的团结、和谐。建设和谐文化,一定要掌握和谐与不和谐的辩证法,在两者的矛盾运动中,处理好和谐与不和谐的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前进论坛》主编李汉秋教授:建设和谐文化,国家要有长远的文化战略,要重视社会公认的文化价值的建设。一个社会要和谐,就必须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并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去维护和遵守,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使品德高尚的人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誉,而品德败坏的人则遭到社会和他人的谴责。要建立共同的价值目标,就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当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究竟应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哪些营养、如何进行文化创新等。当然,这一建设决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但是我们要有这样的战略考虑。
陈中浙:我认为,和谐文化建设一定要结合当前实际。众所周知,中外历史上有许多仁人志士曾致力于理想社会的构建。在他们的经验教训中,有一点非常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那就是所追寻的理想社会的模式不能脱离社会现实。把个人、社会以及国家的道德标准立得过高,过于理想化、抽象化,是无法实行和推广下去的。无论是儒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理想,还是道家“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的和谐追求,均带有相当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地区的发展差异很大,在消融隔阂、缩小差别、增进和谐的方式和步骤上以及在应达到的标准上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各地领导干部,一定要实事求是,根据各地客观实际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进行探索和努力。
李汉秋:温饱基本解决之后,人们的精神需求凸显,寻找精神家园成了迫切需要。妥善解决精神安顿,是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因为精神有了安顿才能实现和谐。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社会的法律、分配、保障制度、监督机制、赏罚机制等等都需要抓紧建设,不仅需要外在的规范来指导和约束,而且需要内在的主体道德自觉性。和谐文化只有落实于个体的内在德性之中,才能深入人心。